前任的消费观,无法苟同。
在一起没多久的520,互赠礼物,我买的电动牙刷,他买的纪梵希口红,价格相对均等。
之后他想送我一件贵的定情礼物,我表示我现在工作不太久,不要送贵重礼物,我还不起。
拉着我去看凌美的钢笔,我表示我能接受的价位的都丑爆了,我还是更爱我的百乐微笑…… 托人从海南给我买了浪琴的表,一万五,优惠完一万二。
他在我面前一直表现的经济实力还可以,所以我收了,并表示我没钱回同等价位的礼物,等有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