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建议大家看看新闻稿,更全面, 提问的描述有点简单了。
这男的明显是真想花钱了事,钱分4次打, 而且备注补偿款, 7月份打完款后, 10月份女的因为3个国企岗位没落实给男的举报了,而且是打的市长热线, 集团调查,男的才报警, 这中间隔了两个多月,男的如果想用“敲诈勒索”给女的送进去,早就用了。
其实200w到手之后,这女的如果不举报,这事儿也就结束了, 国企岗位你就算让男的运作,你也得给点时间啊。
刀不落下才有威…。